民事诉讼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法师兄     时间:2023-03-01 09:59:5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是。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而因民事诉讼赔偿所负的债务显然不属于这个范围,是夫妻一方侵权行为引起的,显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标签: 夫妻共同债务 民事诉讼 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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